购房定金退款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求退房,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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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定金退款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购房定金退款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关于购房定金这一概念,通常其指代的是在确立房屋买卖合同之际,为了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充分遵守和履行,依据约定由特定一方预先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确定金额的货币款项。
当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出现时,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首先,根据法学理论中的专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在获取定金以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法预测且无法归咎于任一方的原因所引发的各类事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约无法正式缔结的情况下,开发商应按照约定将定金予以退还给买家;
2.在交付定金之后,开发商有明确表示不再愿意出售其房屋的,在此种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对自身遭受的其他相应损失承担补偿责任;此外,依据公平原则的约定,若双方当事人以交纳定金作为建立主合同的保证形式,那么在定金支付方拒绝签署主合同的前提下,该方将没有权利索回已支付的定金;而若是定金接收方拒绝签订合同,其必须向定金支付方双倍返回其已收到的定金。
最后,对于一旦交付定金后,发现开发商无法顺利进行商品房的开发或销售,进而导致购房者与其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的,购买者亦可通过合理渠道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在经济交易中,无论是定金支付方违约还是定金接受方违约,都意味着他们必须按合同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购房意向性文件,即认购书的约定,也存在着退还定金的可能。
例如,双方在筹备期就已经存在初步购房意向,并且在签署认购书阶段,就已经事先约定了在达到一定预期条件下退还原先支付的定金并同时解除合同,或者退还原先支付的定金并继续签订购房合同等情况,那么在满足上述协议约定的条件后,购买者便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地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